新昌县,位于浙江省东部,是绍兴市辖县。县人民检察院位于鼓山西路396号,现内设8个部门。近年来,我院先后被授予全省“五好检察院”、全省“先进检察院”、“浙江省文明单位”、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称号。
检务公开
案件公开
网上咨询
公益诉讼
检察须知
院 训
院训
微信二维码
新昌县院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聚焦
她千里迢迢赶来,只为亲手送上一面锦旗
时间:2018-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谢谢盛检察官,是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涉嫌网络婚恋交友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小末(化名),在写来亲笔感谢信几个月后,又赶了两天的路从河北来新昌,紧紧握住检察官的连声道谢,亲手将一面写有“热情服务,廉明高效”的锦旗送给检察官。

  这是新昌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办理的众多网络诈骗案中的一个缩影。办案过程中,检察官牢牢把握“谦抑慎刑”理念,严格落实“少捕慎捕”刑事政策,慎用逮捕强制措施。2017年至今,侦查监督部共受理网络诈骗案28件184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1人,不捕率达到了22%,真正实现了审查逮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网络诈骗案件通常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新昌县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查明案情,统一证据标准,对一大批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提出取保候审建议,切实节约了司法资源和成本。

  如以上提及的网络婚恋交友诈骗案,该团伙人员冒充年轻单纯、身世可怜的女性,通过网络社交软件添加男性为好友,取得对方信任后,通过索要各类费用等方式骗取钱财,涉案人员众多。该院介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都是外地人,大多数还是涉世未深的青年男子,法律意识淡薄,主观恶性较小。于是,对其中上百名犯罪数额较少、参与时间不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且能及时退赔赃款的犯罪嫌疑人,检察官建议侦查机关及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得到了侦查机关的充分认可。

  网络诈骗案件的频发,也是社会矛盾的导火索,案件中也不乏有从受骗者沦落为诈骗者,甚至有被害人因为人财两空自杀身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帮助挽回被害人的损失,新昌县检察院在办理提请审查逮捕的网络诈骗案过程中,多次积极启动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机制,邀请侦查人员、辩护律师及家属、被害人等人参加听证,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更是为双方当事人搭建了一个刑事和解的平台。通过促成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再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和数额、有无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文章开头提及的小末,就是在听证会上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检察官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

  网络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来自全国各地,通常都有“三无二缺”的情况:无本地固定住所、无固定收入、无亲友监护,缺乏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或者无法提供保证金,但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数是从犯,继续羁押无疑浪费了司法资源。

  针对上述实际,新昌县检察院积极探索“一探二调三排除”的工作方法:探索合适保证人,将保证人范围扩大到犯罪嫌疑人本地朋友、所在单位领导、或者在本地暂居一年以上的其他外来人员,甚至是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有固定工作的人;推进检调对接,通过听取当事人尤其是被害人意见,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尽可能促进双方达成和解;排除“外地户口”对诉讼活动的影响,告诫其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的严肃性,一旦未能及时到案甚至逃跑,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以上不批捕的41人,全是外来人员,然而经跟踪监督发现,没有发生一起因逃跑而影响后续诉讼活动进行的情况发生。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昌县鼓山西路396号 邮编:312500
电话:0575-86273835 公交:2路、6路、7路、8路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浙公网安备33062402000503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