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丰惠自然资源所原所长糜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新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糜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糜惠,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被告人糜惠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