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徐某某盗窃案等4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案件、时间和地点
(一)案件:1.徐某某盗窃案;2.周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3.董某某盗窃案;4.吕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
(二)时间:2023年8月16日(周三)15:00-17:00
(三)地点: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8月15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洁
联系电话:0575-86273822
特此公告。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