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某某危险驾驶案等3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案件、时间和地点
(一)案件:1.张某某危险驾驶案;2.周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3.俞某某危险驾驶案
(二)时间:2023年10月11日(周三)14:10-15:00
(三)地点: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0月10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洁
联系电话:0575-86273822
特此公告。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