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梁某某诈骗案等13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案件、时间和地点
(一)案件:1.梁某甲诈骗案;2.俞某甲诈骗案;3.王某甲诈骗案;4.丁某某诈骗案;5.张某某诈骗案;6.王某乙诈骗案;7.王某丙诈骗案;8.梁某乙诈骗案;9.吴某某诈骗案;10.吕某某诈骗案;11.徐某某诈骗案;12.何某某诈骗案;13.俞某乙诈骗案
(二)时间:2024年1月17日(周三)14:10-16:00
(三)地点: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月16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洁
联系电话:0575-86273822
特此公告。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