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偷”遇上“骗子”,结局会如何?近日,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办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宋先生(化名)是绍兴柯桥一家酒吧的管理员,前段时间他的酒吧遭遇偷窃,其中两瓶合计价值5万元的洋酒被人偷走了,警方很快就将小偷孙某等人抓获归案。
“这两瓶洋酒我们通过网络,卖给了专职做回收酒类生意的人。”据孙某等人交代,虽然酒卖给了别人,但是收酒的买家却说这两瓶洋酒都是假的,所以没有付钱,“当时我们拿了1000元定金,买家说酒是假的,要我们退钱,还说要举报到市场监管部门,这酒也就没有拿回来。”于是,警方又找到了收酒的刘某和于某,他们主动返还了两瓶洋酒,然而,经鉴定这两瓶酒是假酒。
怎么会是假酒呢?这可与被盗酒吧负责人所表述的情况并不一致。
真相令人啼笑皆非,原来是小偷销赃遇到了骗子。
经查,买家刘某等人策划了一场“调包”换酒的骗局,在收到孙某等人邮寄的洋酒后,刘某和于某就用事先准备的假酒进行“调包”,然后谎称对方的酒是假酒,并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检举、需要上交销毁等理由,扣下了真酒,拒不付款,之后又将2瓶真酒卖给了他人。经价格认定,涉案洋酒合计价值为47880元。
最终,这一对“小偷”和“骗子”一起退赔了被盗酒吧的损失。
“真没想到,被偷走的酒竟有这样一番遭遇。”宋先生不仅感慨道。
日前,经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孙某、刘某等人分别以犯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到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不等。
检察官说法:
一个想销赃、一个想骗钱,你偷来,我骗去,最终都难逃法律制裁。检察官在此提醒,莫动邪念,莫生侥幸,意图通过邪门歪道的方式“赚”钱,最终的下场只能是落入法网,受到应有的惩罚。
来源: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