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体制改革,科学配置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协作配合,经新昌县检察院与新昌县公安局会商,决定在县公安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
今天上午,县检察院在县公安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潘海波,县检察院代检察长杨琦,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双方举行了座谈会。
县检察院代检察长杨琦指出,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既是进一步强化实化检察监督职能和构建新型良性互动检警关系的重要实践,也是共同应对和解决刑事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具体举措。她强调了三点:一要提升思想认识,打开局面,深刻了解在基层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二要明确职能,注重协作。坚持“同步监督、合作监督、开放监督、优质监督”理念,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三要稳妥推进,实现共赢。将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摆到推进法治新昌、平安新昌建设的高度来看待,稳妥推进,努力打造“共建共享、双赢多赢”新型良性检警关系。
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潘海波指出,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一方面有助于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指导和帮助公安人员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另一方面有效指导侦监活动,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避免执法顽症,促进规范执法。他强调了三点:一县局各部门要主动参与,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二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主动融入公安工作。三公检两家要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确保派驻工作取得实效。他希望通过此次协作,形成强大打击合力,共同维护新昌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为法治新昌建设贡献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