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位于浙江省东部,是绍兴市辖县。县人民检察院位于鼓山西路396号,现有8个内设部门和1个检察室。该院被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省级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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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做实“检护民生”,共护美好生活
时间:2024-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以及市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主动履职作为,统筹“四大检察”职能,深化民生司法保障,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切实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健全工作机制

深化民生司法保障力度

出台《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围绕就业、食药等民生热点,明确11项重点行动内容。

深化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运用支持起诉等方式依法讨薪,切实维护广大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办理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件4件,帮助追回拖欠工资6.7万余元;对当事人申请的一起老年人婚恋矛盾民事申诉案件开展调查核实,采取上门听证方式进行释法说理,深化检察和解与法院调解功能联结,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有效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依法办理一起涉残疾人支持起诉案件,帮助章某某(系残疾人)、胡某某讨回某公司花木损害赔偿款1.8万余元。

注重数字赋能

高质效护航民生民利

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重点加大对职业放贷人、“砍头息”“套路贷”等违法行为的审查,办理俞某某等人系列“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8件,同时就该类型案件加强与公安的协作配合,推动公安对2件套路贷案件立案侦查,并建立刑民联合审查机制,就公安在侦查中未达到刑事规制标准,但涉嫌虚假民事裁判的案件进行逐案梳理,同步移送民事检察办理。

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个人合法权益保护。针对房屋权属证书、离婚案件信息公布等个案或类案制发检察建议13件,同时就发现的问题积极与法院对接,合力推进法院开展专项整治2件。对保险金、股权未及时冻结、查扣的终本案件,制发执行检察建议13件。

聚焦重点领域

织密人民群众权益保护网

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束光”应用,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对六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5+2”类困难妇女,强化精准救助、有效救助,2024年1-10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

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关系社会公共利益。2024年以来,共计追回违法报销医保基金17万余元,并依法及时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相关反向衔接线索2条,织牢织密医保基金保护网,并办理新昌县医疗保障局未依法履行抗菌药违规报销监督管理职责案,有力保护医保基金安全。

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今年以来,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0件20人。与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协调联动,以“增殖放流+公开听证”的方式,积极推广环境修复司法举措,引导人民群众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共同守护普惠民生。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检护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下一步,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作为“保民生、护民利、解民忧”的具体举措,持续做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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