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位于浙江省东部,是绍兴市辖县。县人民检察院位于鼓山西路396号,现有8个内设部门和1个检察室。该院被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省级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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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新昌县检察院以高质效履职 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时间:2024-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新昌“工业立县”的根本。近年来,作为红色法律专家梁柏台的家乡检察院——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梁柏台同志为民、开拓、求真的司法理念,深化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不断从完善机制、高质效办案、护航新质生产力、做优“检察供给”等方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县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检察护企”的鲜活样本。

完善机制打好检察护企组合拳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首次以四大检察之力协同推进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的专项行动,我们检察机关将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用实实在在的检察护企举措和成果,服务保障县域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新昌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斌在走访浙江陀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时表示。

为此,新昌县检察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县委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犯罪、深化涉企“挂案”清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检察综合履职等方面,完善明确检察护企的具体举措。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

新昌县检察院以“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聚焦企业感受度强、直接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领域,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执法不严、不规范等问题。

今年以来,新昌县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和侵犯企业家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犯罪69件113人,立案监督、追捕追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人员7人,帮助企业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创新综合履职护航新质生产力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新昌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科技创新始终是新昌发展的一张“金名片”。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服务护航新质生产力的具体体现。

今年以来,新昌县检察院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从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4件36人,践行“诉调结合”高效保护机制,支持引导被害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4件4人,协同公安机关开展诉前调解9件15人,帮助企业追回损失252万余元。两起案件分别获评最高检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浙江省检察机关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瞄准企业需求做优检察“供给”

“非常感谢检察院帮我们邀请到了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的法律专家开展这次法治讲座,课程对我们科技创新型企业来说针对性强,可谓是‘及时雨’。”浙江中财型材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在入企法治宣讲后表示感谢。

新昌县检察院始终瞄准企业发展“需求侧”,优化检察服务“供给侧”,专门成立了新·越庐检企驿站,通过发挥驿站检察官在预警涉企法律风险、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提供个性化法治服务等方面的作用,驿站自去年成立以来,先后为辖区内各行企业开展圆桌式风险体检、法治宣讲7次,推动企业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

此外,新昌县检察院还与县公安、法院、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建立了“新昌县民营企业权益司法保护联盟”,形成涵盖联络协调、案件办理、服务治理等9项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帮扶企业的常态化机制。已开展专案研商会议10余次,为辖区内企业靶向提供司法服务2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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