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新昌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杨 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检察事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检察工作的重心从过去的反贪反渎和刑事检察转型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并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平安新昌建设
我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捕诉一体”办案组织,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和监督。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92人,对严重破坏新嵊两地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王振等8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全程提前介入并快速批捕。突出打击“现金贷”、“信用贷”、“校园贷”等以民间借贷为名牟非法利益的“套路贷”犯罪24人,依法起诉陈永江等3人“套路贷”诈骗案。同步开展缉枪治爆、打击“黄赌毒”专项整治行动,对一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制造枪支、开设赌场、强迫卖淫、贩卖毒品等案件,起诉277人,要求补充移送起诉8人,追加罪名8个,增加犯罪事实14起,依法、准确、有力指控犯罪,切实做到了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555人,审查起诉1016人,经审查,批捕467人,起诉744人。始终把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惩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53人;依法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435人,快捕快诉非法组织80余人出国务工的赖伟等12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76人,时刻绷紧平安建设这根弦,确保大局和谐稳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对原双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潘洲文、原大市聚镇西王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吕国淼、原县图书馆馆长赵楷、副馆长徐志宏等人分别以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在惩贪治腐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承办全国性新时代网上“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150余名法学专家学者、政法干部共同研讨互联网社会的综合治理。出台审查逮捕阶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刑事政策,推进检调对接,不批捕120人,不起诉118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8人。深化法治宣讲,组建精致团队,制作精品课程,实行精细考核,开展宣讲19场,听众达数千人,检察长走进中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学生上“开学第一课”。强化犯罪防治,撰写并发布网络诈骗、毒品犯罪等多发性案件类案分析报告3个;借助检察日报、浙江法制报等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56次。打造“未检”品牌,发布全市检察机关首份未成年人检察白皮书,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待300余名中小学生参观学习;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办结10人,不起诉8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开展心理疏导测评和帮教服务30余人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获县领导批示肯定,参与社会治理的形式不断丰富、范围不断拓宽。
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创新服务经济发展
我们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找准检察工作与我县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精准护航民营企业。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手段,为民营企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等犯罪23人。深入开展办案风险评估,对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大的涉案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批捕不起诉16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强化司法服务,出台服务招商选资工作意见,在我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中,研究出台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证据指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开展“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主动上门向20余家企业分发服务非公企业白皮书、开展刑事犯罪防治宣讲等,为我县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不断贡献检察力量。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畅通申诉渠道,受理控告和申诉案件52件,均及时移送、转交、办理、答复,依法妥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矛盾,2件信访积案得以化解,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13次,统一执法标准,共同维护金融管理秩序,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开设赌场、倒卖个人信息等犯罪164人,精准起诉涉案金额高达亿元的袁园等25人跨国开设赌场案。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涉众型金融犯罪17人,准确指控以投资保健品为名非法吸收124名老年人资金的绍兴正力保健品有限公司和法人代表王正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同步做好释法说理、追赃止损工作,切实保障经济安全。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为切入点,连续三年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出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全职能发动、全领域覆盖、全方位护航,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在县环保局、治水办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共立案监督21人,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4件,依法起诉在我县梅渚镇麻家田村非法倾倒垃圾7000余吨的张新江等10人污染环境案,并对造成的259万余元生态环境损害向法院提起我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理“两个专项”刑事案件51件103人,既有力打击和震慑严重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又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注重警示教育、司法修复,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为保障民生民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始终树立“监督就是办案,办案就是监督”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大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县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将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集中发力,在履职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并立案调查47件,涉及非法采矿、破坏文物、违规经营网络餐饮等多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坚持以诉前程序为主,所有案件均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20余次,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主动纠错、积极履职。办理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医疗污水违规直排案和报废机动车违规拆解污染环境案,主要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形成拉网式排查整治,促成产业转型升级,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办案效果,其中一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工作一周年优秀案例。公益诉讼工作获县领导批示肯定4次,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作用不断凸显。
有效破题民事行政检察。重点监督民间借贷等领域的虚假诉讼行为,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6件,同比增长260%,提请抗诉3件均获上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份均获法院采纳。对职业放贷人周慧敏通过大量恶意虚增借款金额、滥用司法资源追讨高利贷的违法行为,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实现有效监督,与法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调查核实相关案件300余件,针对“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服务全县拆改工作意见,对法院裁定准许强制执行但未执行到位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4份,推动一批违章建筑拆除,确保“三改一拆”工作顺利推进。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针对我县部分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存在隐患、部分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违法开放等问题,专项检查5次,提出检察建议3份,最大限度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司法保护。
持续提升刑事检察。完善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坚决纠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程序不当等问题,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立案33人,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书面和口头纠正意见25人次,追加起诉的组织卖淫案主犯张立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8次,开展办案监督指导16次,实现对侦查活动的全程监督,着力构建新型良性检警关系。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35次,依法排除非法证据29份,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不起诉53人,监督撤案38人,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起诉。加强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提出抗诉的1起案件抗诉意见被采纳,监督财产刑履行150余万元,监督收监执行3人,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人员收监执行率连续四年保持在100%,省检察院对派驻县看守所检察工作进行巡视检察,驻所检察工作受到充分肯定。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队伍建设。牢牢把握“党是领导一切的”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出台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十条举措,凝心聚力抓党建,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促进检察工作新发展。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周一夜学等途径开展学习40余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经常性纪律作风监督和检务督察30余次,通报12次,谈话提醒15人次,让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杭州师范大学建立检校合作,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聘请12名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分类分层分岗组织培训,通过理论调研、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等多种形式提升履职能力。一年来,共有39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4个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优秀案例,3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和能手。
深化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全体工作人员考核和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明确检察官办案、监督职责和综合工作职责,开展“一季一通报、一季一打分、一年一述职”,进一步激发检察官内在动力。实行流程监控,对案件质量评查14次,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牵头构建政法机关“一体化”网上协同办案系统,提升智能化办案和监督水平。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带头办案,院领导带头办案130件,占全院总办案量的12.6%。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的“决策者”和检察官联席会议的“智囊团”作用,研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次,办案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积极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首次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
推进阳光司法。深化检务公开,完成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发布案件信息1136条,公开法律文书317份,举行检察开放日、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12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主动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489次,刻录证据光盘216张,及时安排律师阅卷,认真听取辩护意见,畅通投诉、申诉、控告等渠道,检律互动、互助和互信关系明显增强。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制作宣传手册,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接收举报线索21件,监督线索的数量实现翻倍式增长。用心讲好检察故事,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原创宣传215篇,被市级以上媒体转发68篇,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作品《新昌检察,40周岁,生日快乐》在全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新媒体作品大赛中获得三等奖。
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我们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贯彻县人大会议决议,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公益诉讼工作作专题报告,审查起诉工作接受专项审议,按照审议意见全面落实整改。出台加强县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实施意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对人大交办事项,严格办理程序,确保办理质量。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县政协主席会议通报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的情形和程序接受人民监督员、执纪执法监督员监督,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等进行全面监督,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检察工作与大局融合还不够全面,服务大局的着力点还不够精准;改革叠加背景下打造法律监督新格局还需要进一步破题,智慧检务建设还需不断推进;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还未完全适应,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素能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重点工作
各位代表,2019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美丽新昌”建设总目标,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县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核心,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始终牢记“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县级优秀党建服务品牌“天姥剑”为依托,提炼并创建党建+队伍建设、党建+检察业务、党建+社会治理等工作新模式,实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全力打造“新检党建”金名片。
二是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水平。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开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专项检察工作。紧盯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反响强烈的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等犯罪,重拳出击,大力开展法治宣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夯实平安建设根基。加强民营企业人身和财产保护,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聚焦美丽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清廉新昌建设等我县全局工作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三是以法律监督为重点,努力推动检察事业转型发展。以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为目标,做优刑事检察,加强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依法查办司法人员司法不公案件。做强民事检察,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关注、社会舆论关切的非法民间借贷等案件,围绕这些领域寻找与审判机关实现共赢的切入点。做好公益诉讼,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依法运用调查核实权,切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让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落地有声”。
四是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着力增强新昌检察软实力。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和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深化“双责共负”业务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科技创新,继续牵头做好政法机关“一体化”网上协同办案系统,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完善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监督评议等便民利民功能。加大人才培养,坚持“外引内育”双向发力,深化检校合作,强化实战训练,切实提升干警业务素质能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忠诚履职,扎实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奋力谱写美丽新昌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