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位于浙江省东部,是绍兴市辖县。县人民检察院位于鼓山西路396号,现有8个内设部门和1个检察室。该院被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省级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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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23日在新昌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新昌检察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的五年。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狠抓自身建设,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全体人员勠力同心,恪尽职守,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41项荣誉,检察工作被上级领导批示肯定40余次。办理的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件、典型案例2件,获评省院精品案例16件。涌现出全国宣传先进个人、全省刑事检察专业人才等一批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97次。各项工作稳中有进、有新、有为。

一、讲政治守初心,不断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向县委和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20余次。深化政治学习,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传承红色根脉,组织理论专题学习190余场。持之以恒抓党建,创建“天姥剑”党建品牌,2个集体获评市级共产党员先锋岗称号,院机关党委荣获五星级基层党组织等6项荣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自媒体管理,强化舆情防控引导,坚决筑牢检察意识形态阵地。

准确把握工作方向。着眼变革机遇谋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工作会议要求,为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凝聚更多共识。站位全局促发展,全力投入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等县委中心工作,出台《推进“三服务”活动、“三个年”行动实施意见》等31个保障机制,为新昌争当“重要窗口”排头兵建设提供检察保障。

深入推进检察环节重大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9名,入额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234件,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员额检察官绩效考评等机制,司法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支持和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反贪、反渎、预防等机构和人员转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设置7个业务部门和2个司法行政部门。稳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检警协作,积极构建大控方格局,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民生问题,起诉237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件。聚焦特殊群体,依法严惩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办理的“330万台老年机植入木马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依法从严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9人,帮助117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支持起诉18起家事纠纷审判案件。聚焦贫困群体,为因案致贫的56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结对帮扶43户低收入农户,有效传递法治温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诉讼体验感,“案-件比”降至1:1.24,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7件。

二、应时势勇作为,积极践行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形势和要求,以检察智慧、法治力量保障新昌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

全力以赴参与平安新昌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177件1924人、起诉2255件4120人。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毒品、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193件337人,从严从快办理公安部B级通缉犯姚常凤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恶性案件。依法妥善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81件504人,检察环节共追赃挽损2800余万元。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打击涉“两卡”犯罪82件193人。全力推进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犯罪批捕50件212人、起诉43件191人,依法办理胡忠云、王振、章正祥等一批重大涉黑恶案件,针对案件中暴露的行业管理监督漏洞制发检察建议3份,有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多措并举服务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会同县公安局开展“护航2021”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专项治理行动,办理案件12件23人,推进“联企检察官”制度,建立检察联络站点5个,开展法律服务50余场,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落实涉企刑事案件宽缓化处理,不捕不诉21人,2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办理相关犯罪案件21件51人,护航新昌“创新强县”发展。

持续注力保障社会稳定。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从严从快起诉口罩诈骗等涉疫犯罪5件6人,开展监管场所疫情防控专项检察,组织干警参与社区联防联控200余人次。注重公共领域安全保障,严厉打击放火、公交车乘客危害公共安全等恶性犯罪9件9人。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宽严相济,不捕538人,不诉924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5%以上,审前羁押率下降20%,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推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控告申诉案件286件,推进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矛调中心,以公开听证等形式化解矛盾40余件,相关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交流推广。

精准发力助推治理升级。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促社会治理作用,及时消除稳定风险隐患,共向相关部门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36份。将信息、调研作为当好法治参谋重要手段,向党委、政府报送问题建议类信息70余条,被省委办、最高检及上级部门采用11条,2020年法律监督年度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开展法治宣讲200余场,27名干警担任4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创新打造“嵌入式”法治教育模式,“天姥剑”宣传工作室获评浙江省优秀普法工作室,“全员法治宣讲”获《人民日报》点赞。

三、抓机遇谋发展,奋力驱动法律监督新格局高效运转

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以“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新时代检察监督新理念为引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加强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立案监督138人,追捕追诉67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制发书面纠违17份,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加强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提出各类监督意见60余次,促进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助推“清廉新昌”建设,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4人,全面激活法定侦查职能,侦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省检察院精品案例各1例。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全面宣传贯彻民法典,深入机关、乡镇、军营等开展专题宣讲7场。以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为重点,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9批,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1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50件。助推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办理执行程序监督案件216件,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9件12人。深化多元合作,会同法院共同出台破产、执行等协作机制4个,合力化解矛盾纠纷15件,凝聚各方力量共促司法规范。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为目标,探索构建行政检察新格局。不断加强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做好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大力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与行政机关协同开展土地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专项监督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追缴罚没款60余万元。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决涉民营企业、征地拆迁等行政争议14件,促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0件,其中重特大案件31件。开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等专项监督活动23次,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英烈保护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探索推进食药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惩罚性赔偿和修复性补偿,追偿金额达630余万元。积极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新领域案件16件。

数字检察提质扩面。牵头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模式,单轨制办案率达92.42%,逮捕反馈、审判等协同率均在99%以上,促进办案体系成熟定型。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借助智慧检察应用系统等大数据平台办理案件38件。谋划多跨场景司法救助“束光”应用,构建“1+4+N”社会化智慧型司法救助体系,进入全省数字法治系统“法律服务应用”跑道,并获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

四、守规矩重自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对标新时代法律监督更高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严字当头、刀刃向内,突出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组织自查自纠3轮、专题学习15场、领导干部上党课8次,举行意见征求会2场,落实意见建议12条。开展执法司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发布流程监控通报18次,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786件。注重建章立制求长效,出台刑事案件质量常态化管理等规定,与纪检监察部门构建“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全面规范办案,防控风险。

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明确责任分工,专题研究部署,及时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同步出台《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行为规范》等制度14项。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作风建设融合推进,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填报105件,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检察工作健康长远发展。

注重专业素能提升。深入实施人才兴检战略,与杭州师范大学建立检校合作,聘请12名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组织分类分层分岗培训768人次。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选拔3名90后充实中层干部队伍,创建“天姥论检”平台,举行各类赛练比拼活动85场,6人获评市级以上业务标兵。完善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会议决议和常委会决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民事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5次,精心办理代表意见建议30余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县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7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200余名人民监督员、执纪执法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60余场,公开法律文书2285份,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五年勤勉奋斗,成绩来之不易。新昌检察迈出的每一个前进步伐、取得的每一项发展业绩,都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离不开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公安局的鼎力支持、配合和制约。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离人民更高要求、时代发展赋予的更重责任还不尽适应:一是服务民生、服务发展大局的精准性、延伸度还不够,检察能动履职助力县域现代化先行还需进一步探索实践;二是法律监督质效仍有待提升,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检察自身发展还不够全面,队伍履职能力、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数字检察人才培养等还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着力解决。

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新昌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检察工作乘势而上、蝶变跃升的关键期,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践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意见》,积极投身数字化改革浪潮,紧紧围绕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14361”发展战略,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紧扣高检院“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为我县打造三大都市区黄金交汇节点城市、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跻身全国县域综合竞争力“50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聚焦共同富裕建设,坚定责任担当保障高质量发展。始终将“从政治上看”贯彻检察履职全过程,自觉对标“重要窗口”建设,努力用法治力量、检察智慧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洗钱、电信网络诈骗等影响社会安全、金融稳定的违法犯罪。充分发挥“检察联络站”作用,统筹推进民营经济平等保护,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涉案企业“司法康复”,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服务“小县大科技”战略,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坚守司法为民立场,践行能动司法服务高品质生活。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大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深入贯彻民法典,精准开展民事执行监督,深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围绕“4+5”法定领域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坚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主动融入数字革命,加强法律监督促进高效能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努力做好“融合监督”文章,探索、创新、优化大数据监督模型,推动个案办理式向类案治理式监督转变。着力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协作,打通“数据孤岛”,提升大数据在惩防违法犯罪、监督纠正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促进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努力打造更多具有新昌检察辨识度的创新应用场景,取得“数据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更大成效。

四是筑牢强基固本导向,夯实队伍根基推进高水平履职。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县委巡察成果,传承弘扬梁柏台红色文化资源,加强党建品牌引领,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发挥“三位一体”监督制约机制作用,确保廉洁公正司法。全面推进检察人员考评工作,深化“检校合作”,开展精准化职业教育培训,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不断提升检察生产力、战斗力。

各位代表,奋斗路正长,行者方致远。在今后一段时期里,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更加坚决扛起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力服务保障新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人民的检察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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