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8日在新昌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为助力新昌“打造节点城市、争当共富标杆、跻身‘50’强”贡献最大程度检察力量。
一、服务大局,能动司法保障经济社会安全与发展
准确把握发展环境之变,勇担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主动作为、能动履职,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和除险保安,努力护航经济稳进提质。
依法能动护中心。坚决做到党委有部署、检察见行动,研究出台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服务保障县委“14361”发展战略等工作机制17项。落实“五联五包”联系责任制,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立足生态保护助力乡村振兴,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件17人,联合县法院建立全市首个“生物多样性司法协同保护基地”,办理的孟某某等16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入选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
依法能动保平安。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05件129人,审查起诉333件511人,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2.4%和41.9%,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全力守护群众安全感,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害人身安全犯罪30件34人,起诉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89件115人,起诉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71件111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起诉黑恶犯罪3件19人。积极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网络依法治理,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50件73人,办理的杨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深入推进清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监检协作配合,起诉职务犯罪3件3人,维护新昌良好政治生态。
依法能动助发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起诉职务侵占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3件41人,不捕不诉3人,持续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挂案”清理、“护航2022”助企惠企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等专项行动,有力回应企业呼声。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综合履职改革,发布白皮书,依法起诉侵犯商业秘密、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犯罪11件37人。部署开展“净化空壳公司”监督行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件93人,打造最优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能动促善治。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不捕不诉150人,诉前羁押率降至25.1%,认罪认罚适用率88.8%,量刑建议采纳率99.8%,办理的王某等7人寻衅滋事相对不诉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宽缓政策类精品案例,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善用法律监督年度报告等方式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堵漏建制”作用,全年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督促相关部门和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完善机制17项,推动个案整改向源头治理延伸。
二、情系人民,尽心尽力办好民生实事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能动履职中感受法治温情、提升司法获得感。
紧盯群众身边的安全问题。开展农村散装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起诉18人,依法追偿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金94万余元,坚决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监督行动,督促有关部门扣押非法经营醇基燃料近7吨,3名被告人受到刑事追究,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对2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扣牢个人信息“安全锁”。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假借“养老服务”“养老产品”等名目实施养老诈骗犯罪8件24人,同步开展涉老反诈宣传,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助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难题,协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依法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检察环节共帮助追回薪资260余万元。联合14个部门建立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为2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让司法善意温暖人心。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将“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积极参与“双创”活动,1名干警获评“枫桥式检察官”称号。开展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专题宣传月活动,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6件次,妥善清理信访积案3件。以公开促公正,全年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11场,促成16名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息诉罢访。持续深化检律互动协作,联合召开座谈会,全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远程讯问、电子阅卷等“一站式”检察服务665人次。
呵护未成年人更好成长。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6件7人。有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26.3%。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19位家长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联合公安、卫生健康等6部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开展入职查询114人次。针对电竞酒店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住宿服务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用法治力量护航成长,“新苗”工作室全年送法进校园22场。
三、深化监督,担当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忠诚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彰显法律公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会同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共同提升检警执法办案水平。全年共开展立、撤案监督19件,追捕追诉22人,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18人,追诉的石某某贩卖毒品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牵头“判实未执、应收未收”工作小组,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6份,依法监督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4名。办结刑事申诉案件5件,息诉息访率达80%。
做强民事检察实现精准监督。依法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2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均获法院支持,办理的潘某某等人涉车辆强制措施监督案获评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持续打击惩治虚假诉讼,在全市率先部署开展近三年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回头看”专项行动,实现民事诉讼全程闭环监督,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开展涉信用惩戒措施民事执行专项监督,会同法院、公安等部门出台意见,统一不动产、车辆司法查封程序,以监督助力法院破解“执行难”。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有效化解4起多年未结的征地拆迁领域行政争议案件,监督执行“裁执分离”案件10件,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主动融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设立驻点检察官办公室,构建“检执联动”机制,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美好生活。围绕“4+N”法定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全年共办理案件28件,重特大案件率同比上升33%。深入开展土地资源修复、古树名木保护等专项监督,督促整治利用土地资源200余亩,100余株古树得到科学养护。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职业放贷人税费征收等领域监督力度,挽回国有财产320万余元。针对个人信息安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侵害公益情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损害赔偿金90余万元。
四、守正创新,全力打造数字检察新品牌
将数字化改革作为检察机关提质增效的关键抓手,积极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模式变革。
全面推进工作体系建设。出台检察数字化改革实施方案等4项文件,建立每月定期工作例会制度,设立数字检察联络专员,搭建“金点子”创意大赛平台,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成立八个多跨制度领导小组,牵头县执法司法信息数据共享工作专班,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数据互通共享,共归集治安处罚、刑事案件、刑罚交付执行等跨部门跨领域数据31万余条,相关做法在全市政法系统八个多跨制度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
打造数字检察硬核成果。加强数字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开发设计危险驾驶、抚养费民事执行、行刑衔接等一批原创数字检察应用成果。自主研发司法救助“束光”应用项目,构建“线索集成、多元协同、整体智治”的一站式救助平台,在全市推广后,通过该系统共开展司法救助76件,推送救助线索490条,移送其他县市区线索380条,该应用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智慧检务创新案例、全市数字法治好应用,先后获《人民日报》和《法治日报》头版报道。
强化数字赋能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惩防违法犯罪、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努力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通过数字赋能开展医保诈骗专项监督行动,25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追回医保基金50万元。全年共完成省、市院专项监督项目13个,本院原创监督项目7个,挖掘类案监督线索589条,成案183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机制5个。
五、奋进自强,须臾不松加强队伍建设
一体加强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努力锻造“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检察铁军。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全员政治轮训、主题党日等活动20次,组织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18次。
全面推进素能提升。坚持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围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项指标,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激励提升履职能力。创新年轻干部培养模式,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制,注重在实案实训中锤炼本领,开展季度岗位练兵、业务竞赛8场,干警和集体荣获市级以上荣誉28项,1名干警入选省级人才库。加强检察理论调研,推进办案、研究互促互进,承担最高检重点调研课题2个,省检察院课题1个并被评定为优秀等级,获评市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例11个。注重品牌创建引领,守好梁柏台“红色根脉”,“新·越庐青年”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文化品牌建设成果银奖。
持续锤炼过硬作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创新推行“司法巡查”制度,以日常督察、通报反馈促进作风效能建设。突出建章立制精细管理,修订完善规范履职、队伍建设等制度72项,并汇编成册印发全院学习执行。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出台规定规范检察官与案件承办律师接触行为,使“逢问必录、如实记录”做到常态长效化。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专题向县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新聘任特约检察员、执纪执法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18人,并邀请参与监督办案、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76人次,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70余篇,以公开赢得支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人民检察院以能动履职服务大局、以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以狠抓落实实现提质增效。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离不开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公安局的鼎力支持、配合和制约。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实效性有待提升,创新、亮点举措还需谋划;二是数字检察工作的实战实效还不够凸显,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的效能还需提升;三是以“三查融合”贯通“四大检察”工作还不够有力,法律监督的力度和质效还需提升;四是队伍履职能力不够全面,干部整体素能还需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重点工作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14361”发展战略,坚持以数字检察和“三查融合”为牵引,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新昌县域实践,为县委推进“小县六大”再深化、“六个先行”争示范,积极彰显新昌检察新担当。
一是围绕中心大局,以更实举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践行人民安全宗旨,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全力护航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助力谱写“平安新昌”“法治新昌”新篇章。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更优营商环境。深入践行为民司法,抓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强化公开听证,深度参与诉源治理。结合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传承发扬梁柏台红色法律文化,助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围绕主责主业,以更高标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突出一体化履职优势,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强监督、抓质效、树权威。坚持宽严相济,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三查融合”为牵引,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以常态化惩治虚假诉讼为重点,强化民事精准监督。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要点,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稳妥推进行政检察工作。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不断走深。
三是围绕监督变革,以更大力度推进数字检察。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组建数字融合监督办案单元,持续深化法律监督模式系统性重塑变革,以“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为路径,推动个案办理式向类案治理式监督转变,实现行业规范、系统治理。加强类案监督实战实效,精心组织省、市院数字专项监督部署在新昌落地落实,积极开发原创办案模型和应用场景,深化检察数字化改革成果。
四是围绕从严治检,以更严要求增强队伍素能。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强专业化建设,实施人才兴检战略和岗位练兵活动,强化队伍科学管理,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以“五张清单”为抓手,完善三类人员考核,不断提升队伍履职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砥砺奋进,勇毅前行,为中国式现代化新昌县域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