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2月5日在新昌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中心任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我院被列为全国第一批检察智能化建设成果试点单位,调研工作在最高检条线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依托真实案例制作的微电影《小院方寸》获评最高检网络正能量优秀作品,5案例获评全省典型、优秀案例,1案例经省检察院推广后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守安全底线,以检察担当护航更高水平平安新昌建设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扛起惩治犯罪、保障善治、维护稳定的检察使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8件207人、审查起诉495件741人,依法批准逮捕195人、提起公诉670人。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1人、起诉44人。严厉打击涉枪支、毒品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犯罪,批捕22人、起诉136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81人、起诉264人。依法严惩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新型网络犯罪,批捕10人、起诉23人。从严高效办理金三角跨境诈骗系列案10件3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49人。依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7人、不起诉127人。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04人,适用率89.1%,居全市第一。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开展听证20场,促成和解46件,12309检察服务中心累计接听来电、接待来访239人次,受理各类信访案件77件,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对一起涉老年人婚恋矛盾民事申诉案,深化法检协同联动,通过上门听证、释法说理,成功化解争议,该案获评“全省民事检察监督法检协同化解典型案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沃洲检察室对轻伤害案件实行每案必调,和解谅解率达90%,经验做法在全市政法系统作交流分享。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查堵监管漏洞、规范经营行为、保护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相关单位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并出台制度机制2项。依法严惩征迁领域违法犯罪,办理骗领苗木征迁补偿款系列案19件23人,追回补偿款300余万元,并针对暴露出的违规评估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有力规范征迁评估补偿秩序。依法严惩工程建设领域非法采矿违法犯罪,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项目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巡查机制、加强干部管理,切实筑牢矿产资源保护和生态安全防线。
二、聚焦发展大局,以精准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密对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着力打造更具实效的检察服务供给体系。
持续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34件47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3件4人,起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5件5人,切实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3件33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800余万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5件,切实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全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做优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件14人,协同开展诉前调解,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138万余元。进一步做实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新昌县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机制,合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全面深化涉企检察服务,发布《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检察白皮书》,依托“新·越庐检企驿站”提供各类涉企法律服务13次,向企业制发风险提示单、检察建议书4份,精准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切实守护绿色共享的发展环境。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13件19人、公益诉讼案件17件,持续护航美丽新昌建设。积极探索多元生态修复机制,督促补植复绿30余亩、增殖放流10万尾、追偿自然资源损失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0余万元。深化生态检察融合履职,创新成立生态检察办公室,实现刑事打击、生态损害赔偿、环境修复、行政监督四位一体深度融合,2件案件获评全省典型、优秀案例。
三、践行司法为民,以法治温度回应民生关切守护民生福祉
坚持人民至上,聚焦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从严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办理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3件9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案件7件。针对多多买菜、美团优选等网络社区团购平台存在的食品配送、贮存管控等问题,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整治,切实守护舌尖安全。紧盯养老服务领域饮食安全风险隐患,走访排查20余家老年食堂和养老机构,就无证经营、管理不规范等情形,制发检察建议书5份,以精准履职守护养老服务领域食药安全底线。
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件5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件,帮助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回劳务报酬210余万元。聚焦老年群体保健品销售、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通过案例巡展等形式开展靶向普法20余场。针对2000余名环卫、园林、建筑等一线工人职业健康检查权益未得到保障问题,协同总工会、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全省率先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监护措施。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因案致贫的19名当事人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严厉打击性侵、拐卖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0件23人,制发督促监护令2份。推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坚持宽容不纵容,起诉9人,不起诉11人,累计开展心理疏导、帮教矫治24次。联合职能部门对文身店、网吧、酒吧等未成年人易涉足重点场所开展专项行动,持续跟进50余家经营主体整改落实,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与专业优势,开展普法宣讲30余场,覆盖学校16所。我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功入选绍兴市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
四、加强法律监督,以高质效履职促进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履职基本格局,实现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全流程监督。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围绕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立、撤案40人,开展侦查活动监督33件次,纠正漏捕漏诉17人,监督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坚决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立(撤)案监督率、纠正漏捕漏诉率两项核心指标均居全市前列。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二审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完善巡回检察常态化工作机制,对11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监督意见,对7件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展实质化审查,严防“纸面服刑”。强化检察侦查,成立“一体化”办案调侦小组,全流程全方位调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及其他违法违规线索。
强化民事检察深层次监督。聚焦民生关切,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1件。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围绕套路贷虚假诉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领域,制发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抗诉1件,均已再审改判。强化民事审判程序监督,针对主体不适格、文书公开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5份。部署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2件,推动涉案财产执行到位50余万元,切实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办理民事支持起诉7件,在一起新业态从业者劳务合同纠纷案中,通过协助当事人固定关键证据、多次释法说理,推动企业开庭前付清拖欠报酬,有效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强化行政检察实质性监督。设立行政检察办公室,立足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等案件12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件。联合市检察院、县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通过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一起历时近十年的涉房屋征收补偿行政争议成功化解。打通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渠道,出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相关规定,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08件133人,处罚率98.1%,有效消除追责盲区,防止“当罚不罚”。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守护者”,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覆盖食品药品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9大法定领域。聚焦微信停车小程序存在的暴露车辆行踪、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督促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指导运营企业修复程序漏洞,有力强化公民个人信息领域公益保护。深化“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机制,人大与检察双向移送线索20余条,办理成案6件,推动转化为代表建议5件,“人大代表+公益诉讼”监督新范式获评省人大常委会“四督联动”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获《法治日报》头版报道。
五、夯实队伍建设,以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坚持守正创新,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永葆绝对忠诚政治底色。坚持不懈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专题讲座等学习活动60余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1次。抓实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全力夯实忠诚履职思想根基。
持续提升队伍专业素能。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完善“五张清单”管理、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三个管理”具体举措,健全高质效案件评选体系,推动“每案必检”落地见效,法律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持续擦亮“天姥剑”党建品牌,深化“新·越庐青年”文化品牌,新检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人才强检,新提任中层干部9人,开展庭审观摩评议等岗位练兵活动7场,调研课题获市级以上立项9项,居全市第一,全院干警和集体荣获市级以上荣誉26项。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司法巡查、正风肃纪12次。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全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强化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谈心谈话112人次,全年无检察干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扎实推进检察智能化建设。坚定落实以数字检察赋能检察改革的使命责任,应用法律监督模型27个,开展监督办案58件,切实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共进。针对电梯虚假维保问题构建的原创数字监督模型,经全省推广后,排查发现线索30余万条,立案89件,切实消除电梯安全隐患,该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深入应用刑事检察AI、刑事裁判文书智能辅助审查系统、刑事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智能辅助系统,以智能化建设为检察高质效履职赋能增效。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检察工作情况,2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畅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自觉强化履职制约,凝聚执法司法机关法治合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监督办案、公开听证等活动40人次,主动走访律师、执纪执法监督员,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新昌检察事业迈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也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县监委、政法各单位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性、实效性仍需提升,检察为民举措还需进一步做实。二是法律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距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仍有不小差距。三是适应综合履职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短缺,专业素能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奋斗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迈好“十五五”时期发展第一步,意义重大,事关长远。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我县高水平打造“创新样板县、品质花园城”,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县域标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融入发展大局,更有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始终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精准打击各类犯罪,协同防范化解网络、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推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新昌、法治新昌建设。聚焦打造高水平创新新昌,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举措,助推文明城市创建,以检察蓝守护山青水绿、护航永续发展。继续做好镜岭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二是恪守为民之本,践行司法使命,更扎实擦亮民生幸福底色。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食药、社保、医疗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统筹推进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工作,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动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坚守公平正义,更精准落实高质效办案。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重要要求,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强化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初查工作,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加大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人大+检察”共联机制,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的功能和价值。加快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和人工智能探索应用步伐,深度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全面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四是坚持党的领导,锻造过硬铁军,更全面赋能新昌检察发展。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化“天姥剑”党建品牌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队伍素能提升,加强领军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为检察队伍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撑。深入推进文化强检,做优“新·越庐青年”检察文化品牌,厚植新时代检察文化底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加强检务督察和司法巡查,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
各位代表,新征程催人奋进,新使命重任在肩。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以实干实绩践行检察担当,为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县域标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