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位于浙江省东部,是绍兴市辖县。县人民检察院位于鼓山西路396号,现有8个内设部门和1个检察室。该院被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省级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称号。
检务公开
案件公开
网上咨询
公益诉讼
检察须知
院 训
院训
微信二维码
新昌县院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纪律规章
申诉须知
时间:2014-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一)受理申诉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二)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昌县鼓山西路396号 邮编:312500
电话:0575-86273835 公交:2路、6路、7路、8路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浙公网安备33062402000503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