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位于浙江省东部,是绍兴市辖县。县人民检察院位于鼓山西路396号,现内设8个部门。近年来,我院先后被授予全省“五好检察院”、全省“先进检察院”、“浙江省文明单位”、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称号。
检务公开
案件公开
网上咨询
公益诉讼
检察须知
院 训
院训
微信二维码
新昌县院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最新消息!新昌县公安局有检察官办公室了
时间:2018-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体制改革,科学配置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协作配合,经新昌县检察院与新昌县公安局会商,决定在县公安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

  

  今天上午,县检察院在县公安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潘海波,县检察院代检察长杨琦,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双方举行了座谈会。

  

  县检察院代检察长杨琦指出,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既是进一步强化实化检察监督职能和构建新型良性互动检警关系的重要实践,也是共同应对和解决刑事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具体举措。她强调了三点:一要提升思想认识,打开局面,深刻了解在基层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二要明确职能,注重协作。坚持“同步监督、合作监督、开放监督、优质监督”理念,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三要稳妥推进,实现共赢。将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摆到推进法治新昌、平安新昌建设的高度来看待,稳妥推进,努力打造“共建共享、双赢多赢”新型良性检警关系。

  

  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潘海波指出,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一方面有助于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指导和帮助公安人员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另一方面有效指导侦监活动,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避免执法顽症,促进规范执法。他强调了三点:一县局各部门要主动参与,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二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主动融入公安工作。三公检两家要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确保派驻工作取得实效。他希望通过此次协作,形成强大打击合力,共同维护新昌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为法治新昌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昌县鼓山西路396号 邮编:312500
电话:0575-86273835 公交:2路、6路、7路、8路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浙公网安备33062402000503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